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 記者 李微敖 因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即俗稱的“老鼠倉”)而錄刑5年的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58.SH/03958.HK,下稱東方證券)原首席投資官齊蕾,由于在獄中“成績良好,勞動態(tài)度端正,努力完成勞動任務,有悔改表現(xiàn)”,獲得5個月的減刑。她的刑期將于2021年2月10日——即農歷2020年臘月29日結束。這意味著,齊蕾今年可以回家過年。
202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齊蕾減刑刑事裁定書,披露了上述信息。
東方證券的招股說明書等公開資料顯示:1971年5月22日出生的齊蕾,為上海人。曾任申銀證券浦東分公司交易部職員,南方證券上海分公司投資理財部職員;后加入東方證券,持續(xù)升職至東方證券首席投資官,并兼任上海東方證券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東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齊蕾在東方證券時的同事告訴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記者,齊蕾具體負責的業(yè)務是東方證券自有資金的投資管理,與東方證券資管公司的業(yè)務無關。
2015年6月19日,東方證券發(fā)布公告稱:“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王國斌先生關于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的報告、齊蕾女士關于申請辭去公司首席投資官職務的報告,上述辭職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辭職后,上述兩人不再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2016年7月,齊蕾案發(fā)。上海警方將她和她的丈夫喬衛(wèi)平帶走調查。
喬衛(wèi)平,1964年2月22日出生,曾為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000166.SZ)上海瞿溪路證券營業(yè)部的督導。
2017年4月13日,上海市二中院一審判決,齊蕾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60余萬元。她后來在上海市女子監(jiān)獄服刑。
她的丈夫喬衛(wèi)平,則得以獲得緩刑寬大,他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處罰金人民幣497余萬元。
具體承辦此案的上海市二中院法官沈言,在2020年10月撰文介紹,此案的主要情節(jié)是: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齊蕾在東方證券利用其負責東方證券自營的11001和11002資金賬戶管理和股票投資決策的職務便利,掌握了上述賬戶股票投資決策、股票名稱、交易時點、交易價格、交易數(shù)量等未公開信息,伙同丈夫喬衛(wèi)平利用控制的證券賬戶,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齊蕾管理的東方證券上述自營資金賬戶買賣“永新股份”“三愛富”“金地集團”等相同股票197只,成交金額累計達6.35億余元,非法獲利累計1657萬余元。
沈言表示,“齊蕾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喬衛(wèi)平系從犯,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一審宣判后,齊蕾、喬衛(wèi)平?jīng)]有上訴;公訴方檢察院也沒有抗訴。這一案例還成為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公布的“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證券、期貨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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