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 記者 田國寶 12月8日晚間,華夏幸福發(fā)布公告稱,金融機構債委會組織對《債務重組計劃》進行投票表決,最終獲得持有債權本金1030億元債權人投票同意,占債委會全體成員債權敞口本金比例80.75%。
這一次投票中,《債務重組計劃》獲得82票同意,占債委會全體成員總票數(shù)的71.93%;獲得無財產(chǎn)擔保金融債權643.03億元持有人同意,占債委會全體成員無財產(chǎn)擔保金融債權總金額的83.95%。
《債務重組計劃》獲得通過,意味著華夏幸福債務重組工作取得關鍵進展,根據(jù)《債務重組計劃》安排,下一步華夏幸福將在省市政府及工作專班指導下,與債權人洽談及簽署《債務重組協(xié)議》,同步加快資產(chǎn)處置回款工作。
根據(jù)重組方案,華夏幸福主要債務通過出售資產(chǎn)、建立信托及展期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其中展期方面,債券展期8年,信托展期5年,展期存續(xù)期間年利率統(tǒng)一為2.5%。
一位信托機構債權人告訴經(jīng)濟觀察網(wǎng),雖然其所在機構在縮短展期期限及提供利息等方面,嘗試與華夏幸福及債委會進一步溝通,但最終并未獲得成功,“雖然時間有點長,但最終肯定要簽協(xié)議。”
今年2月1日,在河北省相關政府組織下,由平安和工行牽頭,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成立,并著手開始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制定了多個版本,經(jīng)過數(shù)十次修改,最終形成目前公布的版本。
華夏幸福債務化解方案時間線:
1月,首次債務違約;
2月1日,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成立;
3月底,華夏幸福脫困方案開始共同制定;
4月初,相關機構對華夏幸福展開盡調;
4月17日,召開債委會全體會議,通報企業(yè)近況;
6月28日,專班牽頭,各機構集中辦公,統(tǒng)一數(shù)據(jù),交流盡調結果,完善債務重組計劃;
7月底,在廊坊專班指導下,不斷完善重組計劃,制定重組溝通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債權人利益:化債方案初步內(nèi)容溝通;
9月30,華夏幸福召開全體金融機構債權人會議,公布債務化解方案;
12月初,金融機構債權人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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